问题 | 夫妻离婚后房屋未过户可以执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离婚后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时,如果该房屋已被判决归某一方所有,在满足一些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执行的。
首先,倘若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仅仅是因为手续方面的问题,这并不影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认定。 执行法院能够依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对该房屋实施执行行为。 比如,法院的判决明确规定了房屋的归属权,即便暂时未完成过户,执行法院也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对房屋进行处置。 然而,要是存在其他合法的能够阻碍执行的情形,情况就会有所不同。 例如,案外人对该房屋提出了异议,并且这个异议经审查是成立的。 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就可能会受到阻碍,无法顺利进行。 总之,对于离婚后房屋未过户但已判决归属一方的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的案件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如果在房屋执行方面存在疑问,为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 专业律师能够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当事人更好地处理相关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房屋判决归小朱所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小朱欲申请执行该房屋,小李则称案外人小胡对房屋提出异议,认为自己有部分权益,双方就房屋能否执行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房屋未过户仅是手续问题,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法院有权对房屋实施执行行为,因为判决已明确房屋归属权,未过户不影响所有权认定。 2、若案外人小胡的异议经审查成立,存在合法阻碍执行的情形,那么房屋的执行就可能会受到阻碍,无法顺利进行,需综合具体情况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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