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二手房原房主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是以进行登记为标准的。
倘若原房主不愿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那么你可以凭借与他签订的合同,向其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 倘若在合同当中已经明确约定了过户的期限以及违约责任,你就能够要求原房主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让他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等,通过这种方式来促使原房主配合进行过户。 要是合同没有明确地约定相关事宜,你可以首先向原房主发送一份书面通知,要求他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且要妥善保留好这份通知以及邮寄的凭证等相关材料。 如果原房主依旧拒绝配合,你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原房主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要求他承担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等。 在诉讼的过程当中,你务必要准备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一系列相关的证据,以此来证明你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权益。 只有这样,你在诉讼中才能够更加有力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购买一处不动产,支付款项后,小李却不愿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合同约定了过户期限及违约责任,但小李仍不配合,小朱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也无果。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准,小李不配合过户,小朱可凭合同主张其违约责任。 2、因合同有过户期限及违约责任约定,小朱有权要求小李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促使其配合过户。 3、若合同无相关约定,小朱应先书面通知小李在合理期限内配合过户,并保留凭证。 4、若小李仍拒绝,小朱可起诉,请求法院判其协助过户并承担诉讼费用。 5、诉讼中,小朱要备好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维护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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