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么把贷款的房子转给对方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把带贷款的房子转给对方,主要有以下这几种途径:1.买卖过户方面:夫妻双方要郑重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把房屋的价格等各项条款清晰地约定好。
接着,就按照一般的房屋买卖的流程来办理过户手续,在这个过程中,买方要支付购房款,这笔款项会用来偿还房子剩余的贷款等。 不过,采用这种方式的话,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相关税费的。 2.赠与过户:其中一方把房屋赠送给对方,这就需要签订赠与合同,然后得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手续。 不过这里可能会存在赠与税等一些问题。 并且,一旦房屋是通过赠与得到的,之后再想出售该房屋,很可能就需要缴纳高额的个人所得税。 3.析产过户:针对婚后一起购买的带贷款的房屋,在离婚的时候,可以通过析产的这种方式,把房屋的产权明确地划分给其中一方,之后这一方再去办理过户手续。 不过具体的操作过程,得依据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政策以及贷款银行的要求来进行。 在正式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一定要确保贷款已经全部清偿完毕了,或者是已经取得了银行的同意才行。 同时,也要特别留意相关税费的缴纳以及法律手续的办理,千万要避免因为这些方面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涉及带贷款房子的转移问题。小朱想把房子转给小李,双方考虑买卖过户、赠与过户、析产过户三种途径,但在选择哪种方式以及税费承担等方面产生争议,不知如何操作既能过户又能减少经济负担。 案情分析: 1、若选择买卖过户,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按流程办理,买方付房款还贷款,但要缴纳相关税费,需考虑税费负担对双方经济的影响。 2、赠与过户需签赠与合同办登记,可能有赠与税,且受赠后再售可能缴高额个税,要权衡利弊。 3、析产过户针对婚后共购房,要依政策和银行要求办,需确保贷款清偿或银行同意,注意税费和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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