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熊孩子”乱买东西,家长能主张行为无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孩子乱买东西家长可以主张购买行为无效。对于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购买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对于八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其购买的东西如果价值较大,较贵重,需要经过家长追认购买行为才有效,因此家长也可以主张购买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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