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购房合同什么事项要提前约定好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签购房合同要约定好的事项有:
1、卖方和买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房屋的位置、名称、面积等信息; 3、房屋的售价; 4、价款的支付期限、方式、地点; 5、以及违约责任;保修责任等事项。 购房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房屋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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