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挂名财务负责人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公司名义上的财务责任人,无论您实际是否在职,均需承担起相应的财务管理职责。
挂名担任财务负责人所可能带来的危害包括公司所面临的税务风险、因公司高层开具发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操作所导致的发票风险、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所承担的财务责任,乃至由于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合同法律风险,以及由于财务责任人在对各项费用发票进行严格审计时不够谨慎细致而引发的报销风险等,这些无一不对身为财务负责人的您构成潜在威胁。 若您成为公司的接班人——新的财务负责人,务必首先与离任的财务负责人完成相关工作交接事宜,同时务必在正式赴任之后的首个工作日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财务负责人身份信息更改手续,以此方式来消除因前任遗留问题而可能对贵个人产生的法律影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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