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后还债顺序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特定的角度出发,优先清理的事项包括破产程序产生的诸多开支与共同收益性的债务。
接下来,公司应付给员工的薪资、医疗保障、伤残补贴或抚恤类款项,这部分资金需要被划入到每位员工的个人账户内。 此外,还应包括那些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在这些项目之后,我们将处理其他种类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和债权人所欠的公司税款。 最后,我们将按照顺序偿还其他普遍存在的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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