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后欠银行的钱还不上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陷入破产困境时,若无法偿还向各大金融机构所借取的款项,将依照现行破产法规之规定,有条不紊地进行妥善处置。
在此过程中,企业名下的所有财富将被纳入破产清算范围,这其中不仅涵盖了固定资产以及流动资金,同时也包含了各种无形的知识产权财产等方面。 经过这番精心核算和清算之后,这些财富悉数用于偿付那些到期需支付的巨额债务。 身为债权人一方的各大银行,同样会应邀参加这场破产清算盛宴,他们必须按部就班地提出自己的或有债务申报,然后根据法定清理顺序,有资格获得相应的清偿权益。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通过破产清算,企业的全部资产仍然无法填平所有的债务坑洞,那么对于那部分仍然没有得到充分清偿的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将很可能被视作无法归还给债权人的那部分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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