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重整和破产重组债权人能拿回多少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破产重整与破产重组过程中债权人所能够获取到的金额,其同时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首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了企业的财务状况、负债情况以及重组或者重整方案中的详细条款等等。 在破产重整这个过程中,倘若重整取得圆满成功,使得企业再次具备运营的关键能力,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或许可以按依照重整计划中所明确设定的各个比率来得到债务偿还的资金支持; 然而,若重整事项不幸以失败告终,进而导致破产清算程序的启动,那么债权人将依据破产法所规定的清偿顺序及比例,从而获得相应的分配权益。 至于破产重组,这通常是企业为了规避破产清算而采取的一种重组策略,在此过程中,债权人所能收回的金额将主要取决于重组方案对于债务处理方式的具体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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