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倒闭无法偿还债务,法人怎么办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公司因经济状况恶化导致无法履行其负债义务时,作为法人或可采取如下相关步骤予以应对处理:首先,作为法人应第一时间组织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深度的清算工作,详尽地清理公司内部各类财产以及债权债务问题。
清算小组需要在法律限定的期限之内及时通知债权人主动向账户申报债权,并且在细致清理公司各部分财产、认真编制资产负债报表与财产清单之后,制定出严谨规范的清算实施计划。 其次,参考公司尚存的净资产状况,依照法律规定有序地展开债务清偿程序。 若公司所持有的财产数额依旧不足以覆盖全部未还清之债务,公司法务人有责任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请求依法宣告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