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何时举行 |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 解答 | 
律师解析:
 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 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62条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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