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出纳能拿自己的工资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出纳能拿自己的工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发放。人民法院依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因为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给支付劳动者。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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