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现在还有抽逃注册资金罪吗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事实上,并未撤销。在《公司法》经调整和完善后,明确规定了大部分企业可自主选择采用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然而仍然存在部分企业依然沿用实缴登记制度的情况,这些企业在此过程中仍有触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可能性,因此,目前并不存在取消此类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新版《公司法》自实施以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行的确仍然存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