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需要实缴吗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针对上市公司、主板、三板以及四板市场上的企业来说,他们所进行的对外投资业务必须要实际缴纳资金,任何欠缺实缴资金的情况都需要尽快予以弥补。
否则,即使没有进行实缴,相关权益人仍然可以撤回投资并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这对于正在上市进程中的公司而言无疑会产生严重影响。 2.对于那些在企业设立之初便已经完成了认缴手续的情况,根据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出资时间,应当在对应截止日期前实缴完毕。 例如,如果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在公司成立后的头三年里要实缴完毕,那么当到达其成立的第三个年度末尾时,实缴资金的事项就应该落实到位。 如果未能履行该义务,则有可能导致该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之中;而为了移除这种异常状态,要么必须实现实缴行为,要么修订公司章程以延长出资期限。 3.虽然已有实缴资金进入公司,但如果存在名为抽逃资本的行为,投资者们并不应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企图利用财务技巧来应对或者平滑处理此种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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