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怎么注册企业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精准地定义公司名称,并向有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进行审核;
2.待公司名称核准通过之后,紧接着核定公司的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金以及企业所从事业务范畴等关键信息,然后将这些详细内容连同所需的其他必要文件一起,再次提交至同一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备案; 3.在接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获批后,需要由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本人亲临现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件的原件,前往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领取由他们颁发的营业执照及其相应抄本; 4.在顺利获得营业执照之后,需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选择信誉良好的刻印公司刻制公司公章; 5.接下来,依据税务部门的要求,完成税务登记事项; 6.最后,去银行设立公司的对公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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