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成立一个自己的公司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设立一家公司时,以下步骤需要被依次完成:
首先,通过募集投资者股份的方式获得运营资本; 其次,编制并依据相关法律准则制定公司法规;接着,确立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主营业务领域以及企业组织管理结构在内的企业元素; 最后,按照规定程序向监管部门提出创立申请。 经合法审核批准后的公司,将得到由公司登记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该执照上注明的生效日期即为公司正式成立的日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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