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发证。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