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隐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都有什么 |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称之为隐名股东。 
权利包括分红权;授权名义股东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知情权;请求救济被损害的股东权利的权利。 隐名股东的义务包括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以及全面履行与名义股东订立的合同的义务,并且在隐名股东希望显明化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将自己的股东身份登记于股东名册及进行工商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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