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变更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过户的材料如下:
1、公司章程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根据公司章程,国资委证明卖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并获取房产证上名称应与卖方公司现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应变更房产证名称; 3、根据公司章程,国资委证明卖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并获取上级主管部门批文; 4、完、免税证明; 5、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原件; 9、法人认证委托书; 10、房产登记申请书; 1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13、房产证原件; 14、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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