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有限公司的设立要件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5、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及住所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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