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发明创造,离职后怎么处理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期间研发的发明专利,员工在离职之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若该发明专利属于职务发明范畴,那么它将归属于公司所有,而作为该项发明的开发者或设计师,公司应对他们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如果该发明创造是基于公司提供的物质技术支持来完成的,并且公司已经就申请专利的权力以及专利权的归属问题与这些发明人或者设计师签署过相关协议并作出明确规定,则应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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