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聚合性赌博罪乃基于商业利益,组织大量人群进行赌博活动或者以此项活动作为主要职业的犯罪行为。
在此过程中,对聚合性赌博罪认定的考量因素往往包括参与人数的多寡、赌资数额的大小、组织规模的厚薄等等。
在法律实践中,若有下列情形,就很有可能会被视为聚合性赌博罪:
组织三名或以上人员进行赌博,且其从中获取的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已达五千元人民币以上者;
组织同样数目的人员进行赌博,他们投注的赌资数额累计已经超过五万元人民币以上者;
组织三名或以上人员进行赌博,参与人数累计已经超出二十人次以上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