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辩护和刑事案件代理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当中,辩护与代理又存在以下显著的差异:首先,辩护的定义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选择并委托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支持,辩护人在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席法庭且在辩护过程中,必须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及正当权利进行陈述,以此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其次,代理则是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选择并委托诉讼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最后,辩护人的职责重点在于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申辩; 而代理人的职责则更注重于维护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辩护的方式与辩护人的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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