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假烟定性为诈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贩卖烟草制品并不必然被定位为欺诈罪名,而往往更多地被归类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行范畴之内。
此类行为主要是通过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手法来误导消费者,进而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和秩序。 然而,当商家明知进货情况对消费者造成误解却依然刻意造事实,以此掩盖真相,导致消费者在这种误导下以不正当方式支付货币,一旦其数额达到了我国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癿认定标准时,那么此时其行为也有可能被归类于诈骗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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