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行为属于拐卖儿童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拐卖儿童罪,系法律术语,特指以营利为目的,采用欺骗、绑架、收买、贩卖、承运或中转等形式,对儿童进行非法控制和转移的违法犯罪活动。
这其中涵盖了诸如通过欺骗、引诱等手法将儿童从其法定抚养人身边强行带走,或者在未得到法定抚养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儿童贩卖给他人以换取金钱利益,以及利用暴力、恐吓等手段实施绑架从而达到贩卖儿童的目的等多种情形。 另外,对于那些明知所交易的儿童属于被拐卖对象却仍然予以购买的人员,同样也会涉及到相关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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