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寻衅滋事罪得以构成往往需符合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是肆意殴打他人,且必须达到情节恶劣之程度;
其次,倘若存在追逐、拦截、辱骂或恐吓他人的行为且情节极其恶劣; 再者,倘若有强行索取、强制占有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等行为且情节严重; 最后,如果在公共场合肆无忌惮地吵嚷、喧哗,导致公共场所秩序出现严重混乱的现象。 举例来说,若个人多次实施肆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并对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甚至持有凶器进行此种行径,则有很大可能被判定为情节恶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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