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认定开设赌场罪的定罪证据,通常应涵盖以下层面的内容:首先,需要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实赌场的实际开设行为,例如赌场的具体地点、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工作人员等相关物证资料;
其次,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犯罪嫌疑人在开设赌场过程中的组织、策划、指挥作用,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书面文件、证人证词等多种形式;
再次,需要提供相关的财务记录,以证明赌资的流动及盈利状况,这其中可能涉及到银行流水、账簿等重要凭证;
最后,还需提供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在明知开设的是赌场的前提下仍然积极参与的供述以及相关证人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