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成立的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判定构成"帮信罪"的核心要素在于,行为人是否清楚知晓他人正在使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但仍然选择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设施、网络存储功能、通信传输协助,亦或提供广告推动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等,只要情节严重,便可认定为犯罪行为。
举例来说,如果行为人为诈骗团伙提供银行账户以供资金转移之用,或者为网络赌博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等,都可以被视为符合"帮信罪"的构成要素。 在判断这种情况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认知能力程度、既往生活经历、商业交易对象、以及与涉嫌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者之间的关联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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