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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恶意骗贷怎么定义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恶意骗贷,这一术语特指通过隐瞒事实真相或采用欺骗性的手法来获得银行或其它类型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行为使得金融机构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或者构成了其他严重情节。
在实践中,恶意骗贷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利用伪造的经济合同、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以及在抵押物价值之外进行重复担保等等。
从法律层面来看,要对恶意骗贷行为做出准确的判断和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例如借款方的主观动机、其主导实施骗局的恶劣程度、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规模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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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10:4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