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威胁算不算恐吓罪有录音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口头威胁是否构成恐吓罪这一问题,我们需依据具体情境予以全面评估。
通常而言,若口头威胁所涉及的内容已足以对他人施以极度恐惧之心境,进而扰乱其日常生活与工作状态,且该情形已达到情节极其严重的地步,那么便有可能被视作为一种犯罪行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倘若存在任何一项寻衅滋事行为,从而破坏了社会秩序,那么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罚: (1)肆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者;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者; (3)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产,情节严重者;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 然而,对于那些仅为一般性威胁、恐吓,尚未达到上述情节恶劣程度的行为,或许并不构成恐吓罪,但却依然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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