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赌博提供条件如何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赌博行为提供相关的便利或条件,可能会促成赌博罪行的产生,或者单独构成涉嫌设立赌博市场行为的既定事实。
当涉及到“为赌博提供条件”时,诸如提供赌博器具、赌博场地以及其他相关物品等要素,都需在判断行为的本质特征、事件的发展过程、及其对于社会所造成的实际损害程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 若在整个赌博活动中,提供条件的行为人仅发挥了次要或辅助性的角色,那么他/她有可能被判定为赌博罪的从犯。 然而,如果提供条件的行为表现得更为严重,如组织他人参与赌博活动并从中获取利益等情况,那么他/她就有可能单独构成涉嫌设立赌场罪的犯罪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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