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之前退赃怎么办理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进入司法程序进行立案调查之前,如果能够及时地归还赃物或款项,通常需要遵循如下规范性的操作流程:首要步骤就是,涉案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向相关执法机构表达其愿意退还赃款赃物的意愿,同时要诚实坦率地交代清楚赃款赃物的具体来源、数量以及流向等关键信息。
接下来,在执法机构的专业指导之下,涉案人员需要以合法且符合规定的方式来完成赃款赃物的返还工作,这其中可能包括直接将赃款赃物移交给执法机构,或者按照执法机构所指定的特定账户及方式进行退还。 最后,执法机构将会对涉案人员的退赃行为进行详细记录与核实。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在立案调查之前的主动退赃行为,有望被视为从轻或减轻刑罚的重要情节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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