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如何构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聚众斗殴罪,系指个人因不满或出于其他不当意图对他人实施报复行为,又或是企图借助群体斗殴来确立自己在特定地区或群体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而蓄意组织、策划、参与人数众多的暴力冲突,对社会治安产生严重破坏的刑事犯罪行为。
对于聚众斗殴罪的刑事法律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从主观心态来看,行为人往往是故意为之,其动机则多种多样,诸如寻求刺激感、彰显个体实力等非道德性的目的; 其次,从犯罪主体上来说,此种犯罪行为的犯罪主体主要涉及到广大自然人,并且只要这些自然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即16周岁)并具备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民事行为能力,便可被视为适格的犯罪嫌疑人; 再次,从犯罪行为本身分析,此类行为的本质特征便是纠集一定数量的人员,形成团伙性质的暴力冲突; 最后,从犯罪客体角度看,聚众斗殴罪所侵害的主要是社会公共秩序这一重要的法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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