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网络盗窃罪乃指借助互联网等数字化工具,以获取他人财产所有权作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一种犯罪行为。
要构成此项罪名,通常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其次,行为人须实际采取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例如入侵他人网络账户、篡改相关数据信息等;
最后,所盗取的财物价值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额标准。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者,应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