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属于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乃是指某些人在毫无根据地挑战权威与社会规范的基础上,故意对他人进行没有任何理由的殴打、骚扰,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甚至在公共场合制造混乱,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
这种犯罪行为的常见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者; 其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者; 再者,强行索取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者; 最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 例如,在公共场所无缘无故地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受到伤害或者引发公众恐慌,都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