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怎么执行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是一种以非法猎取他人财产为主旨的刑事犯罪,其特征在于行为人将原本应当由自己或其他人掌管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被遗忘的物品以及被掩埋的物品),悉数变为自己所有,且在数额上达到了一定程度,同时又拒绝归还该等资产。
此类型的违法行为需要根据侵占罪的执行流程来执行其处罚措施,此流程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公安机关需依法展开立案调查工作,通过搜集相关证据来证实犯罪事实的真实性。 其次,检察院将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若认为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晰明确,则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在法院审理阶段,法官将会依据相关证据及法律法规,对被告的罪行进行准确判定,并据此作出相应的量刑裁决。 关于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将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者,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 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如若将他人的遗忘物或掩埋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达到较大,亦依照上述条款进行惩罚。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执行方式与量刑幅度仍需基于案件具体情形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评估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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