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遗失物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侵占罪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关于遗失物品的相关立案标准主要适用于自然人或法人等有行动能力者,即他们通过不当手段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被埋葬、隐藏的财物非法占有,且所涉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并且在法律程序启动后仍拒绝归还这部分财物,否则就无法认定为侵占罪中的遗失物品。
进一步来说,这种情况下所谓的"数额较大”,通常是以人民币10,000元作为起算点。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数额标准也会相应地有所调整和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