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不成立的情况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侵占罪无法判定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若行为人确实进行了侵占行为,然而却未能达到法定的实质要件——数额要求的较大标准,那么此时他(她)将不会被判定为构成侵占罪。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侵占罪的构成往往对其侵占的物品或财物设定了一定程度的价值门槛。 其次,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而仅仅是由于误解、误认等合理因素而持有他人财物,并且在发现事实真相之后能够及时地予以返还,那么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同样不会被判定为构成侵占罪。 此外,倘若行为人所侵占的财物本身并不属于他人的合法财产,比如说是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收益或者是违禁物品等等,那么这样的行为也无法被判定为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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