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有执行期限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危险驾驶行为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具有明确的执法规限。
在此类案件中,通常对罪犯判处的是拘役之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关于拘役的期限规定,通常是以1个月至6个月以下作为范围界限。 但是,在实际的司法审判实践中,法官需要根据罪行的实际情况、严重程度、性质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进而综合决定罪犯所应承受的具体刑期长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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