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关联交易案件如何定性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职务侵占罪中的关联交易案件的性质判定颇具复杂性。
这需要在多重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后,方能做出准确判断。 通常情况下,若行为者在关联交易的过程中,通过其职务上所拥有的优势,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物非法占为个人所有,且总计金额达到法定标准,那么便很可能触犯了职务侵占罪的刑法规定。 而在具体类别中,核心问题在于交易活动是否严格遵守了公平、公正以及公开这些基本原则。 尤其要关注有无出现编造虚假交易事实、刻意掩盖真实情况、或者蓄意抬升或压低商品或服务价格等不道德手段,以致单位财产遭受损失。 比如,倘若行为者借助其职务资产,故意操控关联交易价格,并使单位以极其荒谬的高价购入或以极低的价格卖出,从而实现对单位财产的非法占有,那么这种情况便有足够理由形成职务侵占罪的犯罪现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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