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敲诈勒索罪,是一种以非法侵占为主要动机,主要利用恐吓、威胁以及其他强制性手段,强行占有受害人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避免面临此类法律风险,我们必须注意不触犯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当其冲,在心理层面上,我们必须禁止有非法占据他人财物的歹念。 换言之,我们必须坚决抵制通过恐吓、威胁等手段迫使他人将财物转让给自我的想法。 再次,就客观实体层面而言,我们亦须杜绝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等任何可能使受害者感到极度恐惧并被迫交出财物的行径。 例如,严禁采用暴力胁迫、揭露个人隐私、损害名誉等手段,逼迫受害者无条件地交出自己的财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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