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成立的惩罚措施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又称非法占有罪,是指自然人或法人以非合法的手段,私自拥有、利用与管理本应该由他人保管的财务资源,将这些财产视作自己所有,且拒绝归还给原来的主人,其金额积累到达了法定数额,便构成此项违法犯罪行为。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款,对于这类侵占他人财务资源的行为,适用如下法律规定进行惩戒: 对于金额较大者,依法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 若此类犯罪行为产生的金额极为庞大,或者涉及到了其他非常恶劣的情节,则将会被判定为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依法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在此类犯罪行为中,如果涉及到他人遗失或者被掩埋的物品,且被非法占有,且其价值达到法定数目,也同样将被视为侵占罪,并按照上述规定加以惩处。 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属于典型的告诉才处理案件,即只有当受害人主动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才有资格启动司法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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