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互吐口水可以定为寻衅滋事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明确规定,认定寻衅滋事罪需具备以下四项主要构成要素:一是肆意伤害他人身体;
二是追逐、围攻、阻挠、谩骂或恐吓他人; 三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随意破坏、侵占公共财物; 四是在公共场所挑拨是非,引发聚众纷争。 同时,所有以上行为都必须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 然而,互相吐口水的行为并未体现出上述任一寻衅滋事罪的表现形式特点,故而依据现有法律法规,相互吐口水的行为无法将其归类于寻衅滋事犯罪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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