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口供猥亵罪成立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中,第二百三十七条详细阐述了关于强制猥亵罪的判定标准。
此条款明文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行为,无论当事人是否予以承认或供述,只要能通过现场勘查、目击证人证词、影像记录等其他相关证据验证其犯罪事实的真实性和存在,便可能被定为构成强制猥亵罪。 因此,尽管供述是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不能作为唯一的判断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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