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的共犯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以下是可能涉及到危险驾驶罪共犯情节的具体情况:首先,存在有两个或以上的个人,他们相互勾结、串谋,共同实施了危险驾驶行为。
比如,在共同饮酒之后,两人或是多人共同开车上路,便构成了这一类的共犯; 其次,如果其中一方明知道另一方即将进行危险驾驶行为,却仍然为他提供帮助,例如,明明知道对方已经喝醉,还主动提供自己的汽车给他使用,那么这种行为也属于共犯; 再者,虽然一方并没有直接参与到危险驾驶中来,但是对于整个犯罪活动的结果,他采取了放任的态度,例如,作为乘客,明明知道驾驶员已经喝醉,却没有加以制止,那么这种情况同样可以视为共犯;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方因为另一方的行为而被动地卷入到了危险驾驶之中,例如,一个车主明知道别人没有驾驶资格,却还是把车借给了他,那么这种情况也可以视为共犯; 最后,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方因为受到威胁或者强迫,不得不参与到危险驾驶之中,例如,被人用枪指着,不得不开车上路,那么这种情况也可以视为共犯。 以上这些情况都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中所规定的共同犯罪的定义和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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