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明知故犯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中的第二百九十三条明确阐述,寻衅滋事罪是关于对有随意殴击他人、追逐堵截辱谩他人、强行索取或肆意毁损占用公共财经以及在公共场合扰乱秩序等行为之一者予以惩罚的条文,该罪行违反了社会公共秩序,若触及该条例,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倘若纠集多人多次实施此类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那么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 对于明知故犯的寻衅滋事罪,即明知自身行为会导致寻衅滋事罪名成立却仍故意为之的情况,应按照上述法律条款进行相应处理。 具体的刑罚裁定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例如犯罪的动机、手法、结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最终由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若犯罪行为极其恶劣,可能会被判处较为严厉的刑罚,其中包括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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