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中如何认定犯罪团伙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所谓犯罪团伙,狭义上应理解为由三名或更多人员组成,以共同实施犯罪行为为前提且组织架构相对稳定的组织实体。
对于其构成要件方面,可从以下几个层面进行分析:首先,组织成员人数需达到三人及以上; 其次,该组织结构须具备一定程度的稳定性,即各成员间具有较高的默契度与协作性; 最后,各成员需怀揣着共同的犯罪意图并付诸实践,方能被视为犯罪团伙。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收集组织成员的口供、证人证言以及相关物证等证据材料,便能够有力地证实犯罪团伙的存在及其所涉及的各类犯罪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