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诉侵占罪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提起侵占罪自诉的条件,首先,辩方必须对他人受托管理的财产或他人遗失之物、埋藏之物进行了未经允许的占有,并占领数额达到了法律的明确规定;
其次,辩方拒绝归还或交付这些被侵占的物品。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此类行为构成侵占罪,仅在受害者提出控告时才予以审理。 因此,自诉人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被告方存在以上所述的行为,并且其所占据的金额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同时被告方也拒绝归还或交付这些被侵占的物品。 在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后,自诉人便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追究被告方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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