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对于危险驾驶罪的罪犯,其判刑案底将会被详细地记录在犯罪人员的刑事犯罪记录之中。
这种记录通常被人们称之为“刑事前科”或者是“犯罪记录”。
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所有的犯罪记录都会由公安机关进行详细的记载与保存,并且在特定的情况下,这些记录还可以向相关的单位以及个人进行披露。
因此,对于那些因危险驾驶罪而被判处刑罚的人来说,他们的判刑案底将会被永久性地记录在案,这无疑会对他们个人的信用状况、职业发展、教育机会等诸多方面带来潜在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