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引用挪用资金罪数额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挪用资金罪涉案金额的相关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七十二条做出了明确规定,将其分为三个层次:即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
具体到每种情况的具体金额大小,则需要由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相关规范。 举例来说,如果是数额较大的话,通常被认为是超过10万元人民币; 而在数额巨大的范畴内,该金额可能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的判断标准,当涉案金额高达500万元及以上时,即可认定为该罪名。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具体的金额界限难免会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在对挪用资金罪的涉案金额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时,我们必须以当时有效的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作为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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